文/新东方司法考试 杨海龙
温故、知新对于我们来说尤为重要,下面就对2010年司法考试进行整体的分析,并对2011年司法考试的趋势进行预测。
2010年司法考试整体分析
从主观题以及考生的反馈和新东方司法考试中心的统计来看,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整体特点可以总结为如下三个基本方面:
第一,时政性还是比较强。这又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1、法制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是一个很重要的背景。2、今年的制度设计和微观的制度改革的成果,包括它对于职业道德提出新的要求。
第二,平稳性也依然是今年考题中尤其是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的一个特点。虽然强调与时俱进,但是并没有偏和怪,整体的风格和重点的方向把握上,是非常平稳的。我们平时授课和复习过程中要求大家掌握的东西,都毫无意外的和大家见面了。
第三,综合性。这里同样有两方面:1、不能割裂的看具体的法条和制度,而是把法律当做整体的文化来理解。2、除了对于法律实践要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之外,对于法学理论知识也应当有一定了解。比如说卷四第二道论述题里涉及到的刑法理论的命题,这一般是在高校研究生考试中出来的题目,在今年的司法考试中也有出现,体现了司法考试对于法学理论上的要求。
2010年考题与往年相比的整体变化
现在司法考试的背景和五年以前最大的区别是参加考试的人水平越来越高了。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司法考试仍然是一个淘汰考试,并不是一个达标考试。而现在最主要的难度在于,过去已经考过的知识点或者大家耳熟能详的知识点尽量不考,主要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增加司法考试的难度。
从内容上来说,今年的考试还是遵循了司法考试的规律,特别是考察的重点依然在那些范围,但是在遵守这一点的前提之下,考试的角度在稳中有变,今年显得变化大一些。比如说关于在民法中监护这个制度,大概有7、8年都没有考过了,但是今年就考到了监护。再比如还考到了精神病的未成年人,他的监护人是谁的问题。
因此司法考试的复习和过去要有区别的地方在于,一定要注意掌握最基本的知识,最基本的知识都掌握了之后,再通过有效的训练增加针对性。
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
第一,司法考试历来关注当年的社会热点问题,往往在当年的考题中会有反应现状的考题。因此复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不要忘记对当年发生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法学理论的分析,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出题性及角度等等。而经济危机可能是明年一个较大的社会热点。
第二,出题将会更贴近实际,比如今年单选题出现一道非常有趣的题目,某女士被撞伤了之后,安了一副假牙,虽然对方赔偿损失了,但是她认为安装假牙影响她的接吻,针对接吻权她要求赔偿。这样的案例既来源于现实生活同时又非常有趣,从这样的考题可以看出,现在的司法考试法理学越来越强调法理是来源于部门法,是来源于生活的实践,来源于现实的案例,这样的趋势不断得到加强。现在直接考法理学知识点,然后选其中说法正确和错误的这种简单的选择题越来越少。
总体来说,关于2011年司法考试命题的整体趋势是:重者恒重,稳中求变;结合时政热点,新法新点必考;理论型知识点占据一定比例,且比例会有所提高,案例为主加强应用考察能力。大家在复习中要把握住这个主旋律,有计划地复习。
明年的备考建议和意见
总结过2010年司法考试的整体特点后,2011年司考备战,考生可从以下三个基本方面着手。
第一,稳中求进,注重基础知识也要与时俱进。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高级人才的入门考试,每年的考题都会随着国家的大政方针的变化而变化。纵观历届司法考试题目不难看出,新增法条法规必是考试重点。例如2010年考题中,就涉及到行政诉讼配套解释、国家赔偿法的内容等。在备考时,考生一定要按照大纲的要求,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等,并且要熟练掌握。
考生注重基本大纲的同时要注意实时法规的变化。因此,司法考试备战中,考生除了要对基础知识牢牢把握外,还要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广泛关注,这对应考是非常有用的。但是要注意一点,司法考试并不会出题偏难偏怪,整体风格还是以平稳为主,切不可求新求异复习方向有所偏颇,得不偿失。
第二,综合分析,注重全面复习也要突出重点。在备考时,考生切不可将具体的法条和制度割裂开来,而要把法律当做整体的文化来理解。尤其是做论述题的时候,这几年的论述题,不仅是题型上综合,内容上更是涉及广泛。因此,在司法考试备考时,尤其是卷四的备考,除了要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积累、把握好涉及重点法条的案例外,还要加强对时政的关注并且做到将法学理论知识综合理解,才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做到论述大题不丢分。
第三,学练结合,注重知识积累也要加强演练。备战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学练结合是不可缺少的环节。不是学得好就能通过司法考试,为什么有很多法学硕士博士甚至在校任教多年的法学教师都不见得能通过司法考试,反而非科班出身的人通过了呢?这就说明,平时理论知识的累积只是备考的一个方面,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考试。因此,练习成为很重要的环节,需要考生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同时做大量的演练,从而提高应试心理素质,形成熟练的应试过关技巧。
具体说来,做历年真题是必不可少的。至于讲到真题的演练,劝诫广大考生不要盲目做题,因为国家的法律政策在变化,有的题目是适用当时法律得出的答案,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当时的答案就可能是完全错误的了。因此,在做真题的时候,考生只要选择近五年的便可,变化不大的则是法制史、法理学这样的纯理论部分,刑法的变化也不是很大,只要注重新出台的修正案便可,但是近年民诉、经济法、行政法等都有较大变化,请考生加以注意。不断磨砺,掌握命题重点和方向,对备战司法考试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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