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
美国EB5投资移民有多种项目,如:费城投资基金项目、夏威夷投资移民项目、西雅图投资移民项目等等,而且不断有新的项目出现。这类投资移民统称EB5移民签证,也就是有条件的商业投资移民签证。
二、申请人一般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年满 21 岁
2 、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以经验的背景
3 、申请人必须拥有五十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 、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 、此投资可间接在费城区域中心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6 、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7 、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投资移民是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优先移民,有关投资移民的法律于1991年实施生效。
新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为100万美元,用以注册一个新的商业性公司,融资或购买、扩展现有的企业,并雇用至少10名美籍或有资格在美国工作的外籍全职员工。
对于投资100万美元以及能够为美国人创造10个以上工作岗位的外国投资人,新移民法每年给予1万个具有永久居留权的移民名额。其中,为在郊区或高失业率区的投资者保留至少3干个投资名额,并在郊区及高失业率区放宽限制,规定其投资金额为50万美元。
所谓"郊区",指大都会或人口总数达两万人的城市以外的城市;所谓高失业率区,指失业率高于全国比率1.5倍的地方。此外,即使在大都会或人口总数在两万名以上的城市,因某种地理或政治的特殊情况,也可符合高失业率区的条件。
投资指的是提供资本。资本包括现金、设备、存货,或其他实质财产;而定期存款、政府公债及其他容易变成现金的证券以及货款,都可视为资本。
投资的资金不得以非法手段取得。施行细则规定,申请人应以外国经商纪录、个人及公司报税税单,及其他文件来证明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但是无须证明该项资金来自国外。
申请人必须创立一个商业性企业,该企业必须是新创立的。纯粹的房地产投资,譬如买土地或住宅想坐等升值,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收购一个原已存在的企业,也不符合规定,但施行细则中有变通的办法。
新的商业性企业,包括下列三种:
1)创建一个全新的企业;
2)收购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
3)收购原有的企业,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雇员人数达40%以上。采取扩充方式的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人投资,也可由两个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 投资移民的立法精神在于创造就业机会。新的商务性企业必须雇用至少10名全职员工,员工指提供劳务而换取薪水的人,承揽人不包括在内;所谓全职,指工作时数需一星期工作35小时以上,若同一职位由两人共同负责,只要达到上列时数标准,也可算为一个全职员工;合格的受雇人,包括美国公民、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及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国人。投资人及其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在内。
施行细则中有一项宽松的规定,公司在创立初期不一定要雇佣10名员工,只要投资签证申请人先提出计划,表示公司要在两年之内需雇用至少10名全职员工,其中不包括本人或配偶以及子女。
美国新移民法对投资移民的投资限制是两年。即投资移民和配偶及子女可先取得有条件的居留身份,两年之后如果移民局认为投资人确实履行了有关规定,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可以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投资者可以在投资限定的两年之内的最后一天雇用10名员工。投资者本人及亲属取得绿卡之后,如果工作不需要,可不再雇佣员工。
投资者必须在两年内维持新企业的经营和雇用条件,以保证2年后仍能保持投资移民义务的履行,否则,仍无法永久居留美国。
三、投资移民申请手续
申请人须填I一526表格,连同各项证明,向投资企业主要工农业地的所属移民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一般资料
1. 全家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 结婚证复印件
3. 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者,请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4. 申请人或配偶若有银行存款或股票,请提供银行存款数额和股票市值数额
5. 申请人或配偶若有房产、地产,请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 印件(若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请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
6. 申请人或配偶若有私家汽车,请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7. 作为公司管理人员或承包经营者,请提供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 作为公司股东或个体经营业主,请提供以下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3)公司企业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个体经营者不须提供)
(4)公司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个体经营者不须提供)
(5)公司章程(个体经营者不须提供)
(6)公司本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7)公司若有纳税(国税或地税),请提供几张税单样本复印件
(8)公司若有其他证书(如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证书等),请提供复印件
申请案若被批准,则投资人、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将先取得有附加条件的合法居留身份,该身份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满前90天之内,须填写I一826表格,检验各项证明,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条件的申请。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符合条件,投资人及家属可正式成为合法永久居民。由于投资移民仅要求所投资的事业至少必须存在两年,若申请人取得正式绿卡后,因卖掉生意而解雇员工,并不影响申请人的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