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面积 24.36万平方公里(包括内陆水域)。
人口 约5884万,其中英格兰4919万人,威尔士290万人,苏格兰506万人,北爱尔兰169万人。官方语言为英语,部分地区使用威尔士语、盖尔语。居民多信奉基督教新教,主要分英格兰教会(亦称英国国教圣公会)和苏格兰教会(亦称长老会)。另有天主教会及佛教、印度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等较大的宗教社团。
首都 伦敦(London),人口718.8万。
国家元首 女王伊丽莎白二世(Queen Elizabeth II),1952年2月6日即位,1953年6月2日加冕。
简况 位于欧洲西部的岛国。由大不列颠岛(包括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岛东北部和一些小岛组成。隔北海、多佛尔海峡、英吉利海峡与欧洲大陆相望。海岸线总长11450公里。属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
公元1至5世纪,大不列颠岛东南部受罗马帝国统治。后盎格鲁、撒克逊、朱特人相继入侵。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829年英格兰统一,史称“盎格鲁-撒克逊时代”。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渡海征服英格兰,建立诺曼底王朝。1536年英格兰与威尔士合并。1640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1649年5月19日宣布为共和国。1660年王朝复辟。1688年发生“光荣革命”,确定了君主立宪制。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1801年又与爱尔兰合并。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30年代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完成工业革命的国家。1914年占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国,自称“日不落帝国”。1921年爱尔兰南部26郡成立“自由邦”,北部6郡仍归英国。一战后英开始衰落,其世界霸权地位逐渐被美国取代。二战严重削弱了英经济实力。随着1947年印度和巴基斯坦相继独立,英殖民体系开始瓦解。目前,英在海外仍有13块领地。1973年1月加入欧共体。
【行政区划】 分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中央政府仍控制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
伦敦也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 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
政治 工党政府1997年5月1日上台,于2001年6月提前举行大选并蝉联执政。工党政府对国家体制、行政机构和公共服务、经济现代化、对外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内政方面,提出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三条道路”的新概念。外交方面,开展全方位外交,希利用自身广泛的国际联系,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枢轴作用”。
【宪法】英国宪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由成文法、习惯法、惯例等组成。主要有大宪章(1215年)、人身保护法(1679年)、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法(1911、1949年)以及历次修改的选举法、市自治法、郡议会法等。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苏格兰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
【议会】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2003年2 月英政府提出的七项上院改革案均遭议会否决,改革上院计划暂时搁浅。截至2003年2月,上院共有议员690名。原上院议长由内阁成员、大法官欧文勋爵兼任。2003年6月,布莱尔首相改组政府机构,改革上院议长推选制度,取消存在了1398年的大法官兼任上院议长的作法。欧文勋爵(Lord Irvine of Lairg)退休,上院议长职责暂由宪法事务大臣福尔克纳勋爵(lord Williams Mostyn QC)代理。下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下院议员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本届下院于2001年6月选出,目前在659个议席中,工党占410席、保守党163席、自民党53席、其他小党和无党派人士29席,下院议长迈克尔·马丁(Michael J. Martin)和三位副议长(通常不投票)占4席。
【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现政府为工党政府,于1997年5月大选获胜执政,2001年6月大选后蝉联执政。主要成员为:首相兼首席财政大臣、文官部大臣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副首相兼内阁首席大臣约翰·普雷斯科特(John Prescott),财政大臣戈登·布朗(Gordon Brown),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杰克· 斯特劳(Jack Straw),国防大臣杰弗里·胡恩(Geoffrey Hoon),国际开发事务大臣阿莫斯女男爵(Baroness Amos)等。
【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1999年5月上旬,苏格兰和威尔士相继选举成立地方议会。7月1日,两地议会正式开始运作。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取代了以前作为内阁成员的苏格兰和威尔士事务大臣的大部分职能。这是工党政府实施权力下放的改革行动之一,也是英国政治史上最大的历史性变革,大大改变了英国传统上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
【北爱尔兰自治政府】1998年4月10日,英爱两国政府及北爱冲突有关各方签署了和平协议,此后选举产生了北爱地方议会,建立了南北爱跨界合作机构。1999年11月,北爱议会推举成立由北爱多党分享权力的执行委员会-北爱自治政府。英向北爱移交地方事务管理权,爱尔兰放弃对北爱领土的主权要求。12月北爱自治政府正式运作,行使除国防、外交和税收等属于中央权力之外的立法和行政权。后因北爱各派在缴械等问题上争执不下,和平进程屡遭挫折,北爱自治政府多次中止运作。
【司法机构】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英国最高司法机关为上院,它是民、刑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2003年6月,布莱尔首相改组政府机构,改革上院议长推选制度,取消存在了1398年的大法官兼任上院议长的作法。原大法官欧文勋爵退休。
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隶属于国家政府机关,负责受理所有的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并在某些国内和国际案件中代表王室。总检察长为戈德史密斯勋爵(Lord Goldsmith)。
【政党】政党体制从18世纪起即成为英宪法中的重要内容。主要政党有:
(1)工党(Labour Party):现任执政党。1900年成立,原名劳工代表委员会,1906年改用现名。领袖托尼·布莱尔(Tony Blair)。该党曾于1945-1951年,1964-1970年,1974-1979年上台执政。1997年大选获胜,2001年6月大选蝉联执政。工党近年来更多倾向于中产阶级的利益,与工会关系有所疏远。布莱尔当选工党领袖后,政治上提出“新工党、新英国”的口号,取消党章中有关公有制的第四条款,经济上主张减少政府干预,严格控制公共开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建立现代福利制度。对外主张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对欧洲一体化持积极态度,主张加入欧元,主张同美国保持特殊关系。2001年有党员近40万名,是英国第一大党。2003年因在伊拉克问题上的分歧,有大量党员退党,截至2003年3月,党员人数下降至约27万名。
(2)保守党(Conservative Party): 主要反对党。前身为1679年成立的托利党,1833年改称现名。领袖伊恩·邓肯-史密斯(Iain Duncan-Smith)。该党从1979至1997年4次连续执政,成为20世纪在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在1997年和2001年两次大选中惨败于工党。保守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自由市场经济。通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减少公共开支等措施来压低通货膨胀。主张限制工会权利,加强“法律”和“秩序”。近年来,提出实行“富有同情心的保守主义”,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反对加入欧元,主张建立“大西洋共同体”以加强英美特殊关系。强调北约仍是英国安全与防务的基石。现有党员约30万名。
(3)自由民主党(The Liberal Democrat Party):1988年3月由原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内支持同自由党合并的多数派组成。领袖查尔斯·肯尼迪(Charles Kennedy),1999年8月当选。主张继续维持与工党的合作关系,推动工党在地方选举及下院选举中实行比例代表制,在公共服务、社会公正、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采取比工党更“进步”的政策。现有党员约10万名。
英国其他政党还有:苏格兰民族党 (Scottish National Party)、威尔士民族党 (Plaid Cymru) 以及北爱尔兰一些政党如:北爱尔兰统一党(Ulster Unionist Party)、民主统一党 (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 、社会民主工党 (Social Democra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