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落户 (一)厦门生源毕业生 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户籍和学籍均在厦门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但毕业时父母有一方户籍在厦,且在厦居住和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二)非厦门生源毕业生 进厦就业的非厦门生源毕业生必须品学优良,在厦已落实接收单位,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所学专业属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6月10日前报批) 3、本市岛外企业接收的,专业与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且与单位主营业务对口,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9月30日前报批) 4、具有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或在某方面获得省、部级综合性奖励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在厦自主创业,从毕业时间起2年内所创办企业累计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收达1万元以上或从创业时间起3年内累计缴税达3万元以上的 6、父母一方或双方由厦门支边或支援山区建设的 7、厦门知青的子女 8、父母户口已迁入厦门的
二、人才调动 外地人才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无政治经济问题;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上; 4、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其中,专业及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不对口的,具有普通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缴满1年社保,具有成教类本科学历的需在拟调入单位缴满2年社保; 5、中专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或专科学历毕业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十五年以上,且须在拟调入单位缴满3-5年社保 (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专科学历的须缴满4年社保,具有中专学历的须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专科学历的须缴满3年社保,具有中专学历的须缴满4年社保); 6、中专学历毕业、或专科学历毕业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须在拟调入单位缴满3-5年社保 (调入到岛内企业的,具有专科学历的须缴满4年社保,具有中专学历的须缴满5年社保;调入到岛外企业的,具有专科学历的须缴满3年社保,具有中专学历的须缴满4年社保); 7、专业及专业工作经历与拟调入单位主营业务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