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签证必要材料
1. 有效期至少持续计划从加拿大入境后六个月的护照(最后一页需签名);
2. 35mm×45mm规格近六个月内彩色白底照片二张(背面注明姓名的汉语拼音和出生日期“日/月/年”);
3. 护照首页及尾页复印件各二份;
4. 在电脑上用英文完整填写临时居民访问签证申请表IMM5257,并保存电子版递交签证时使用(可由本签证中心提供);
5. 用中英文完整填写家属表信息表IMM5645(可由本签证中心提供);
6. 用中英文完整填写教育及就业细节表(可由外服签证中心提供);
7. 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可由本签证中心提供);
8. 来自于加方的邀请信(原件、电子版或传真件),该邀请信必须由与申请人进行直接业务往来的一方所出具,而非来自于只协助安排商务会议的第三方,该信必须包含所有以下信息:
a)邀请人的全称及职务、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号码
b)团组所有成员的姓名及分别的职务、以及其分别雇主的全称
c)邀请缘由的简述,其中包括将要进行的商务或贸易详情
d)预期的访问期限以及详细行程安排
e)说明此次旅行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
9. 来自于会议组织方的确认你已注册的信函(参加贸易会展或其他商务会议时提供);
10. 加方邀请方与中方企业签署的合同及/或协议以及双方商务往来的证明(如适用);
11. 如计划在加拿大投资,必须提供其具备充足资产以进行预期投资的证据(如公司注册证明、公司章程、公司缴税凭据、销售合同、资产负债表、公司手册等);
12. 一份使用印有公司抬头信笺由中方雇主签发的准假信原件,此信必须包含以下信息(可提供样本):
a) 旅行目的
b) 用中文注明的雇主全称和地址、以及电子邮件、网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c) 申请人的职务、收入和起聘日期
d) 说明此次旅行所有相关费用支付责任的声明
13. 中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公章);
14. 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其未随行父/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15.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建议提供);
16. 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建议提供);
17. 资产证明:显示过去若干月中财政历史的银行存折、存单、信用卡对账单、税单等,还可以提供房产证、车辆登记证明、股份证明等。
★所有中文材料必须附有官方认可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如果申请人想在访问加拿大期间前往美国,在加拿大合法停留期限之内从美国再次进入加拿大不需要一个多次入境签证。
★本签证中心提醒在办理前请先与我们确认签证及代办费用。
二、签证受理所需时间:至少预留20天的申请签证时间。
三、收费标准:签证及代送费用为 1800元/人 (单次入境)
2300元/人 (多次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