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清明小长假就要到了,节日期间的加班费如何计算成了市民关心的问题。
昨天,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表示,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4月6日照常公休。对于清明节当天加班的劳动者来说,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后两天休息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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