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大丰市出台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这是该市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政策要求对2009年以后(含2009年)全国各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 (含高职)、研究生和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该市乡镇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包括农村中小学校、国有农 (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等单位就业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进行学费补偿。凡符合补偿条件的毕业生,只要到所在地乡镇申报,就可享受每学年4600至6000元不等的学费补偿。(中国劳动保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