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西班牙外国人居留者不得长期离开西班牙过境,否则在更换居留的时候会有问题,严重者,居留更换被拒绝从而丢了在西班牙的合法身份。有居留的人,究竟能离开西班牙多少日子?
这个问题要分成两部分:长期居留持有者:在居留证有效的五年中,连续性地离(西班牙)境不得超过12个月,累计(五年内多次离境天数总和)不得超过30个月。非永久居留或非长期居留持有者,在一年内离境不得超过6个月。这里不管是一次性地,还是累计数,是指总和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这里讲的一年,也不是自然年,而是你出入境间的时间。
讲到这一点时,要突出解释一下的是:有些侨胞把长期居留理解为有效期为五年的居留,这是一种误解。长期居留有效期是五年,但是有效期五年的居留证并不全是长期居留。这似乎是绕口令,但一定要搞清这两个概念。
有的人,办理家庭团聚来到西班牙,或者用工作居留换成家庭居留,他的居留证有效期会与他所依靠的家人的居留证相同,是五年的,但是他本人并没有获得长期居留的条件,来到西班牙取得居留还没有五年,或即使有了五年,但是他没有办理获得长期居留证。如,张太太,来西班牙已经4年了,第一次拿到的居留证是一年的,因为当时他先生的居留有效期只剩下一年了。第二次与丈夫一起更换居留,丈夫得到的是长期居留,有效期五年。张太太拿到的家庭居留,有效期也是五年。但是,仔细看看两张居留证是有区别的。张先生居留证上有autorizacion de residencia permanente或最近拿到的autrizacion de residencia de larga duracion的字样,而张太太的居留证上是autorizacion temporal primera renovac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