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工会干部队伍职业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的探索力度,进一步加大指导服务基层工会的工作力度,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上海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区县工会建立3-5名的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从即日起到8月8日,符合任职条件的并有志此项工作者可到各区县总工会报名,初试通过后,市总工会和各区县总工会成立的公开招聘小组将在8月中旬开始进行面试选拔。
据悉,专职指导员的任职条件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分析思辨和处理问题能力;有工会或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司法、律师等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3岁。
上海市总工会表示,专职指导员其主要任务为:建立区县集体协商工作档案;指导、帮助、督促基层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直接参与重点行业和区域的集体协商工作;受聘担任职工方集体协商顾问或协商代表;培训职工方协商代表及街镇集体协商指导员;调研总结集体协商典型经验;完成区县总工会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