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惠州市工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升级为公司组织形式、其主要出资人不变的,允许保留原字号和行业用语;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允许新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在投资人(经营者)、经营场所不变的情况下,使用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场所证明文件。
惠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出资额可自行申报,不受最低出资额限制;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自主创业,申请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将提供免费的开业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群体申办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持市场主办单位、开发区(含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惠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