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来法国8年多,一直在餐馆打工。尽管我当时没有合法居留证,老板还是帮我报了工。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有可能申请工作居留?
答:移民部长贝松于2009年11月25日宣布已经把执行2007年11月27日法令的部级通函下发到各警察局和省政府。该通函明确了由于特殊原因而颁发劳工居留证的规定。
该通函提到的获得劳工居留证的批准条件是:在法国居留超过5年;目前正在从事有申报的工作,所从事的行业或所在的地区难于招聘到员工;已经在所属企业或同一集团工作12个月以上,或招聘日期在2008年7月1日之前;签有长期或12个月以上的工作合同;工资标准遵守现行行业规定,最少不低于SMIC;在融入法国社会方面,申请者具有初级法语程度和融入法国社会的意愿,良好的住房条件,申报收入,并支付相应税款。认真参与法语培训或其他社会活动。
上述招聘困难的行业由各地区劳工局根据当地情况列出。其中第一份清单涉及30种行业,第二份清单包括150种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