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出国劳务在我国非常流行,到国外赚钱原本是件好事,但刚从日本打工回来的林城镇畎桥村村民方明霞却遇到一件烦心事。
去年9月,方明霞经熟人介绍到日本某服装厂打工,并签订了3年的合同。今年7月30日,方明霞和当时同一批去日本打工的沈素萍提前回国,原因是她们在日本的这段时间里工资突然变低、劳动强度增大,日本老板要求过于严厉等。与此同时,介绍她们出国的派遣公司的做法也让她们很难理解。
“出国前,派遣公司和我们签订的合同上,写明基本工资是6万日元一个月,加班费另算。后来日本公司和我们签的合同上写加班费是350日元1小时,第二年是450日元1小时,到第三年是500日元1小时,这样算下来,我一个月也能赚13万日元。”方明霞说。然而,好景不长,两个月后事情就发生了变化。两个月后,日本公司就单方面改了合同,加班工资不按小时算,而是按计件算。“按计件算后,太不划算了,计件1小时最多才100多日元。每天还要工作到凌晨一两点。”方明霞的情绪有些激动。她说日本老板很严厉,“中午1小时吃饭,他故意把衣服拿来让你翻工,翻工不好没有吃饭时间,等你翻好工,时间到了,不吃饭就得上班。这种工作强度和改变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让我难以理解,当时我就打了电话给当初签合同的派遣公司,可对方的表态让我觉得很无助。”
介绍出国的“派遣公司”仅是一家技术培训公司而已
据了解,这家公司实际上仅是一家技术培训公司,只负责出国人员的培训、推荐、告知工作内容等工作,并不具有劳务派遣的资质。另外,该技术培训公司和日本的服装厂有合作关系,每年和绍兴的一家外包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向日本服装厂输送劳动力。而所谓的出国前签订合同其实只是技术培训公司从中协调,帮助方明霞、沈素萍等服装工与外包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而已,正式的劳动合同是日本和方明霞、沈素萍等人单方面签订。
稀里糊涂签了合同且未拿到合同
至于日本跟她们签订的合同,方明霞说合同上都是日文,她看不懂日文,也不会说日语,每次合同一来,她就签上自己的名字,根本不知道签的是什么内容。签完后,日本老板也没有把合同的另一份给她。
对此,泰安劳务输出(http://www.huaanhr.com/)华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日本的服装公司很有可能已经让方明霞和沈素萍签了更改工资的合同,如果是这样,那么方明霞和沈素萍就是默认了这种工资计算方式,即使她们不情不愿,也没有办法。这件事一定要拿出合同才能真相大白,但方明霞和沈素萍缺乏法律知识,没有拿合同,所以权益就很难保障。”
泰安劳务输出华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提醒: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弄清楚合同的内容再签,即便不懂日文,也应该找懂的人翻译,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再一点就是要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有商务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外派劳务经营资格,凡经商务部批准的公司统称经营公司。市民可以通过向当地政府商务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局)的外经处了解;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了解;在商务部网站查询。另外,有些单位、部门或企业是受经营公司的委托招收出国劳务人员,市民更要了解清楚委托他们的经营公司的相关情况。最后,要特别提醒的是,市民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这些将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